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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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见附件1)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获奖人数和推荐名额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0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名额为12名。
    365官网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单位最多推荐一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09年7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主楼303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一份。
    2.《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二十份。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至1000字)。
    4.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含: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专著可另附原件;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5.另须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请送至人事处303办公室,电话:68902239
    联系人:牟海林
    联系电话:68902824  13269306617

附件一--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doc
附件二--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0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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