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08-09-27
来源:保卫处 点击次数:各院系、单位:
“十一”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院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主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要亲抓方案的制定、抓工作的部署、抓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继承和弘扬奥运期间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继续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切实抓好工作。
二、深入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工作
各院系、单位要结合保卫处“十一”节前安全检查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与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力争工作不留死角。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采取积极防范措施,确保假期不出问题。加强对招待所、学生宿舍、施工场所、出租房屋等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掌握人员信息,加强各方面的安全。
三、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院系、单位要把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在“十一”放假前,建议各单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示并指导师生员工在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时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单位组织的外出活动要建立汇报制度,做到出行有请示,返回有报告,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保卫处近期已对全校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已通知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努力做到防患未然,警钟长鸣。时处季节交替,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火工作,要着重注意集体宿舍、各类实验室、计算机和设备机房、危险品库房等部位的防火、用电安全。
五、做好“十一”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各院系、单位要充分认识取消单双日行使、解除外埠车辆等禁限规定后北京交通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加强对车辆进行检查,对师生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深入自检自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确保“十一”期间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部门要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
学生公寓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要特别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十一”期间,要加强各宿舍楼管理,防止私留外人住宿,确保学生公寓安全。
七、加强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杜绝违章操作,杜绝临时工宿舍私自留宿、违章接线、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各单位举办的进修、培训等活动,要本着“谁办班、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学员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八、严格值班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各院系、单位要坚持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有人处理。定期做好巡视、检查,特别是重点防火、防盗部位要多查、多看。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具体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九、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确保“十一”期间安全稳定信息联络畅通,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要能够迅速组织力量,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努力降低危害和影响,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保卫处
2008.9.26